甲公司2015年年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余额为50万元,与之对应的预计负债贷方余额为20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无期初余额,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定向增发公允价值为10900万元的普通股股票为对价取得乙公司100%有表决权的股份,形成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假定该项企业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且乙公司选择进行免税处理。乙公司当日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000万元,其中股本2000万元,未分配利润8000万元;除一项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均为200万元、公允价值为360万元的库存商品外,其他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计税基础均相同。要求:分别计算甲公司在编制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时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和商誉的金额,并编制与购买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有关的调整和抵销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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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74 | 提问时间:2022 04/28 21:12
①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360-200)×25%=40(万元)。
说明:在合并报表中,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是其公允价值360万元,而计税基础仍未200万元,所以,库存商品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②商誉=合并成本-购买日应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考虑递延所得税后)的份额=10900-(10000+160-40)×100%=780(万元)。
抵销分录:
借:存货160
贷:资本公积160
借:资本公积4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40
借:股本2000
未分配利润8000
资本公积120
商誉78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900
2022 04/28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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