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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1)乙公司为不重要的组成部分,A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存在非重大疑虑,故A注册会计师通过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来消除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2)丙公司为甲集团公司具有财务重大性的重要子公司,集团项目组使用集团的整体重要性对丙公司财务信息实施审计。 (3)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后,从乙公司的官网下载年度报告,并对年度报告中的其他信息进行阅读,结果满意。 (4)戊公司的重要子公司因食品安全问题被监管部门调查并停业整顿。A注册会计师将该事项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因公司管理层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该子公司停业整顿的具体原因,A注册会计师拟在审计报告的关键审计事项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要求: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2 04/26 21:56
何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1)不恰当。如果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不符合与集团审计相关的独立性要求,集团项目组不能通过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消除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不具有独立性的影响。 (2)不恰当。对于具有财务重大性的单个组成部分,集团项目组或代表集团项目组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该组成部分的重要性,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审计。 (3)不恰当。应当在其他信息对外公布前获取并阅读。 (4)不恰当。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描述被审计单位的原始信息/关键审计事项不能替代管理层的披露/应要求管理层作出补充披露。
2022 04/26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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