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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 商品 -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30万元,增值税 税额为 3.9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代垫运杂费 1.09万元 (其中运费1 万元,增值税0.09万元),己办理托收手续。写出乙公司的分录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2 04/19 19:08
邹刚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借:应收账款 33.9万+1.09万 , 贷:主营业务收入30万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万 银行存款 1.09万
2022 04/19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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