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价款30万元,增值税3.9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代垫运费1.09万元(其中运费价款1万元,增值税0.09万元),已办妥托收手续。分别编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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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9 | 提问时间:2022 04/17 15:58
你好
甲公司
借:应收账款 30万+3.9万+1.09万 ,
贷:主营业务收入30万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万,
银行存款 1.09万
乙公司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30万+1万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万+0.09万,
贷:应付账款 30万+3.9万+1.09万
2022 04/1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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