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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是23万元、2.99万元,专用发票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另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费3万元,增值税0.27万元。 (2)购进钢材20吨,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是8万元,1.04万元,专用发票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 (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为42万元。 (4)以托收承付方式销售产品一批,货物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货款未到,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销售额42万元。 (5)期初留抵进项税额0.5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或留抵税额)。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2 04/11 17:47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业务1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99+0.27=3.26 业务2可以抵扣进项税额1.04
2022 04/11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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