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 9 月 1 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货款为 150 万元,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产品成本 100 万元。编制甲公司(销售方)销售及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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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4967 | 提问时间:2022 04/10 15:24
您好
借:应收账款150+19.5=169.5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0*0.13=19.5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库存商品 100
2022 04/10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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