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货款为200万元,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产品成本130万元。2019年9月1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寄来的一张期限为3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面值为226万元,抵付产品的价款和增值税款。2019年12月15日,甲公司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面金额226万元存入银行。
要求:不考虑其他因素,根据上述业务做出相关账务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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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0 06/05 11:46
借应收账款226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应交税费-销项税e26
2020 06/05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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