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派的每项审计业务的总体质量负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对项目组按照事务所复核政策和程序实施的复核负责。
(2)审计业务合伙人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向其负责的审计客户推销非鉴证服务,并按该非鉴证服务收入的5%提取奖金。
(3)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及非上市实体的高风险业务应当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高风险业务的标准由事务所统一制定。
(4)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的工作底稿应自业务报告日起至少保存10年,除此之外的其他业务工作底稿应自业务报告日起至少保存8年。
针对上述第(1)至(4)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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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2 04/08 17:44
1)不符合。项目合伙人应当对项目组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复核政策和程序实施的复核负责。
(2)不符合。关键审计合伙人的薪酬或业绩评价不得与其向审计客户推销的非鉴证服务直接挂钩。
(3)不符合。在制定用于确定除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业务是否需要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标准时,会计师事务所不应当仅依据风险,还应当考虑业务的性质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等。
(4)不符合。对鉴证业务,包括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自业务报告日起,对业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如果法律法规有更高的要求,还应保存更长的时间。
2022 04/08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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