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星美电器的实操第61题中,12月31日所得税费用结转的分录:借 本年利润,贷所得税费用。我觉得应该是: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所得税费用。
“本年利润”科目最后形成利润总额,是计算所得税的依据。所以,所得税费用不应该用”本年利润”来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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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4 | 提问时间:2022 04/07 16:26
同学你好,计税依据是看的财务报表利润表的利润总额哈,不是看本年利润来作为计税依据
2022 04/0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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