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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采购水果,取得销售发票上注明买价80000元,计算应纳税额 2、向消费者直接出售某食品,收取价款3000元,计算应纳税额 3、春节前夕向职工发放自产食品一批,该批食品市场售价500000元,计算应纳税额 4、生产领用水果50000元,计算应纳税额 5、报销某职工出差客票348元,计算应纳税额 6、将生产用水果用于商务招待,水果采购价格400元,计算应纳税额 7、支付2021年度房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租金240000元,增值税21600元,计算应纳税额 8、2020年8月购入的一台生产车间使用空调,改用于职工食堂使用。该空调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2000元,税额1560元。该空调预计使用5年,不考虑净残值,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2021年1月应纳增值税额。
84785038 | 提问时间:2022 04/01 13:24
蒋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你好! 业务1 进项税额80000*9%=7200 业务2销项税额3000*13%=390 业务3 销项税额500000*13%=65000 业务4进项税额50000*1%=500(加计扣除1%)
2022 04/01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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