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我在21年10月缴纳了第三季度的增值税40000元和附加税4800元,因为当时我未享受制造业缓交,所以全部缴纳了,但是现在税务又给我们退了50%,增值税退2万元,附加税退2400元,当初我们缴纳时做的分录:借: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40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4800
贷:银行存款44800元
那现在退回的这50%应该怎么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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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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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6 | 提问时间:2022 04/01 09:57
同学你好
计入营业外收入
2022 04/01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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