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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9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从油漆厂购进上光漆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1万元,取得油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26万元。(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收购发票上注明支付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9万元;原木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04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销售价格)。(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领用连续生产高级实木地板,当月生产高级实木地板2000箱,销售高级实木地板1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4)当月将自产高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本企业会议室装修。(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实木地板成本利润率5%)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计算甲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计算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计算甲厂当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3/29 18:19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1当月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是 26+42*0.09+1.9*0.09+1.04=30.99 当月销项税额是 (450+100*0.3)*0.13=62.4 应交增值税62.4-30.99=31.41
2022 03/29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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