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实木地饭厂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 月将成本为 26.224万元的木板运往乙地板加工,
厂加工成未漆饰地板(素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6万元,
增值税 0.78 万元。7月,甲厂收回秦板时乙)一代收代缴了甲)的消费税。同月,甲厂将
委托加工收回的素板全部用于连续生产漆饰实木地板,并全部销售出去,取得不含税销
售额 400 万元(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 5%)
计算7月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以及 7月甲厂销售漆饰实木地板应缴纳的消费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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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3 | 提问时间:2022 06/23 08:36
计算7月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6.224+6)/(1-0.05)*0.05=1.696
7月甲厂销售漆饰实木地板应缴纳的消费税400*5%-1.696=
2022 06/23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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