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 购进一台生产用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3万元:另外支付运费20万元(不含税),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8万元。2.购进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3.60万元。另外支付运费10万元(不含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0.9万元。运输途中由于保管不善,原材料丢失10%;运输途中遭遇泥石流,原材料毁损20%。
3. 接受乙公司提供的设计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0.30万元。
4.接受丁公司提供的旅客运输服务和餐饮服务,合计支出0.40万元。
5.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一批,书面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1000万元,本月应收回60%货款,其余货款于9月10日前收回,本月实际收回货款500万元;另收取优质费3.39 万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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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7 | 提问时间:2022 03/24 15:11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 03/2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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