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采购都是与供货方签订合同供货方开票,然后对公给对方付款,现在因为材料价格上涨,为了节约成本,想要低价格采购,供货方就不给开票才有低价格,我们如果成立一个核定的个体工商户与供货方个人签订采购合同,约定供货方个人直接发货到实际项目地,然后个体户与公司签到销售合同,有个体户给公司开票,公司付款给个体后个体再付款给供货方的个人,请问这种是否属于虚开发票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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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26 | 提问时间:2022 03/23 14:37
你好!这个不属于虚开,不过合同协议和相关的票据资金要符合发票流、合同流、资金流、物流一致
2022 03/23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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