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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3%,退税税率为9%。2019年9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外购货物予以抵扣进项税额26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为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3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84785024 | 提问时间:2022 03/19 16:16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一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100×(13%-9%)=4(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0×(13%-9%)-4=4(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是=180*13%-(26-4)-6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出口退税率=100×9%=9(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9%-9=9 (6)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一当期免抵退税额=6(万元)
2022 03/19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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