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委托加工物资属于应税品,收回来继续加工,那后续消费税怎么计算,是把委托加工环节产生的消费税加进去,还是只你根据收回来后产生的成本来计算
84785014 | 提问时间:2022 03/02 06:23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交纳的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收代交。 2.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 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销售的,已纳消费税应当计入应税消费品成本,销售时,不再征收消费税。 4. 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的,已纳消费税可以在销售最终产品时,从交纳的消费税中扣除。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
2022 03/02 06:27
2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