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3月“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贷方销项税额为120000元,借方进项税额为100000元,借方已交税金为30000元。
要求:对甲公司相关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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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5 | 提问时间:2022 03/01 10:13
你好,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0000
2022 03/0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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