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流转回村民的土地用于种植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村委会只给开了收据没有发票是否合理?
2.公司控股(公司占股80%,农民占股20%)成立的农民合作社,公司把流转回来的土地租赁给合作社用于种植需要开发票么?如果需要开发票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么?若不开发票的发入账依据是什么?
3.关于土地使用税有优惠政策没?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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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6 | 提问时间:2022 02/25 09:00
你好1. 这个土地是拿来种植的; 这个是有文件说可以免土地使用税的 ; 要开合理的村委专用票据才行的 2. 比如不是你的土地; 你拿去出租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修订)》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以及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89]国税地字第140号)十三条“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之规定,对直接用于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2022 02/25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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