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日,刘某到甲公司上班。2019年6月1日,甲公司尚未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下列关于甲公司未与刘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后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视为双方自2019年6月1日起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甲公司应向刘某支付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的2倍工资
C.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
D.视为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为试用期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4961 | 提问时间:2022 02/03 09:26
选项A,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选项B,2倍工资的支付起算点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2018年7月1日);选项C,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2018年6月1日)起建立;选项D,试用期为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应当由合同双方依法进行约定。
2022 02/0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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