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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A公司因支付货款的需要向B签发了一张以M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上面记载“2018年1月1日之 前我行承诺付款"; B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C并记载“不得转让”,C获得此汇票仍将其背书转让给D;D获取票据后不慎遗失,被E拾获,E为了支付给F货款,遂伪造D的签章将此票背书转让给自己,自己再将其背书转让给F。F对此事不知情且向E按时发货。 问: (1) F找M银行付款时,M银行是否必须承担票据责任?为什么? (2) F可向谁行使追索权?不可向谁行使追索权?为什么? (3)若C向票据权利人支付了款项后,C可向谁行使再追索权?为什么?
84785041 | 提问时间:2022 01/12 10:50
庾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M银行拒付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对抗持票人。
2022 01/12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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