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日,从北京市博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购入 01*材料800千克,单价75元;02°料600千克,单价 5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价款90000元,增值税税额11700元,i 101700 元。此外,该批材料的运费为 1800 元(含税,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按材料买价分配) 款项尚未支付。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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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0 | 提问时间:2022 01/05 20:27
你好
借:原材料—01材料 800*75+1800/90000*800*75=61200
原材料—02材料 600*50+1800/90000*600*50=30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700
贷:应付账款103500
2022 01/05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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