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中第三点,为什么赠送这类东西,不涉及个税?那会涉及什么税费?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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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0 | 提问时间:2021 12/28 13:57
你好,划线的部分属于企业销售行为,根据销售收入交纳企业增值税、所得税。
参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1 12/28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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