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职员2020年10月入职,2020年每月应收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11月取得一次性稿酬收入3800元,12月为某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取得收入6000元,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计算每个月应预扣预缴多少个人所得税?年终如何进行汇算清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预扣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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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01 | 提问时间:2021 12/24 09:17
10月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是(30000-5000-4500-2000)*3%=555
2021 12/24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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