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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2.中国公民李某任职于境内甲企业,同时为乙企业的个人大股东。本年1-12 月李某取得税前 收入如下: (1) 每月工资、薪金收入12000元。 (2)甲企业支付的独生子女补贴10000元。 (3)兼职劳务报酬收入36000元。 (4)购买福利彩票, - -次性中奖收入2500元。 李某本年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共计40000元。假设不考虑增值税收入 要求: (1)计算李某综合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2)计算李某取得的福利彩票中奖收入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84785016 | 提问时间:2021 12/21 11:02
宋艳萍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你好:第一问 综合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12+36000*0.8-60000-40000)*0.1-2520=4760 第二问 福彩个税=25000*0.2=5000
2021 12/21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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