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外购一批大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数50万元、税额6.5万元将读批木材运往乙企业要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极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数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代收代激的消费税为多少,请具体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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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3 | 提问时间:2021 12/20 13:35
乙企业当月代收代激的消费税(50+1)/(1-5%)*5%
2021 12/20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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