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粮食白酒生产与销售,2020年7月发生下列业务:
(1)销售粮食白酒10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吨,销售散装白酒5吨,不含税单价1万元/吨,款项全部存入银行。
(2)移送30吨B类白酒给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不含增值税售价为2万元/吨,门市部对外不含税售价为3万元/吨,当月全部销售。
(3)受丙企业委托加工25吨粮食白酒,双方约定由丙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4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该酒厂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为3万元/吨。
(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加上0.5元/500克,粮食白酒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3)说明业务(3)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和计税依据。
(4)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5001 | 提问时间:2021 12/19 12:56
1,10×2×20%+5×1×20%+11×2000×0.5÷10000
2,30×3×20%+30×2000×0.5÷10000
3,(40+10+25×2000×0.5÷10000)÷(1-20%)×20%+25×2000×0.5÷10000
4,25×3×20%+25×2000×0.5÷10000
你计算一下结果,同学
2021 12/19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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