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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居民个人马某是一名工程师,任职于甲高新技术企业,本年有两种工作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本年与甲高新技术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全年可取得税前工资、薪金收入520000元。方案二:本年与甲高新技术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全年可取得税前劳务报酬收入520000元。当年马某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共计50000元。马某本年没有其他收入。无论确定何种用工关系,对企业和个人的其他方面不产生影响。 假设不考虑增值税因素。
84784989 | 提问时间:2021 12/16 15:04
宋艳萍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你好,方案一:(520000-50000-60000)=410000 个税410000*0.25-31920=70580元
2021 12/1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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