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先生是某民营非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同时也是一位作家。2021 年 3 月取得的部分实物或现金收人情况如下:(1)公司为其购买了-辆轿车并将车辆所有权登记到其名下,作为红利所得,该轿车购买价为30 万元
(2)将本人一部长篇小说手稿的复印件拍卖取得收入6 万元,同时拍卖一幅名人书法作品取得收入 35 万元。经税务机关确认,所拍卖的书法作品原值及相关合理费用为 20 万元。(手稿的复中件拍卖收入计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书法作品拍卖收入计入“财产转让所得”)
(3)受邀为某企业家培训班讲课两天,共取得讲课费 3 万元。
(4)当月 20 日因持有上月1日购人的境内某上市公司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分配的红利 2000元。
(5)当月参加某商场组织的抽奖活动,取得中奖收人 30000 元。将其中的 8000 元通过市教育局捐赠给贫困地区。
要求:计算张先生应缴纳的个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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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1 12/14 08:37
你好,
(1)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00000×20%=60000(元)
2021 12/14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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