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20年度权益性投资额为900万元,当年向其关联企业(非金融机构)借款2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款期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归还关联企业借款本金2000万元,另支付全年借款利息180万元;2020年4月1日,该企业向银行借款1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1年,2020年支付银行借款利息共计6万元。该企业可在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金额为多少万元?
(已知:金融机构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为 8%,且关联企业实际税负低于该居民企业)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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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02 | 提问时间:2021 12/11 11:33
向银行借款支付的利息8万元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向关联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允许在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金额=900×2×8%÷12×2=24(万元);该企业可在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前直接扣除的利息费用=8+24=32(万元)
2021 12/1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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