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公司为增值板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商品销售均为正常的商品交易,障
特别说明外,采用应收账款余百分比法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为1%.2019年5月31日,“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为5000000元,全部为
应收A公司账款,“坏账准备”科目货方余额为5000元,2019年6月至12月对有关业
务进行了如下处理
(1)6月1日,向A公司赊销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0
000元,增值税为130000元,货款尚未收到
(2)6月10日,收到应收A公司账款400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3)6月15日,向A公司除销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200000
元,增值税为26000元,货款尚未收到
(4)假定6月份,甲公司除上述业务外没有发生其他有关应收款项的业务,6月30日
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公司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凡是有明细账的应写出)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中级职称#
84784951 | 提问时间:2021 12/02 15:09
同学你好
1
借,应收账款11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
贷,应交税费一应增一销项130000
2;
借,银行存款400000
贷,应收账款400000
3;
借,应收账款22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贷,应交税费一应增一销项26000
4;
应计提坏账=(5000000加1130000加226000)*1/1000-5000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021 12/0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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