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 -般纳税人, 2019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A产品收入为80万元(不含增值税),负责运送A产品而取得的运输收入为8万
(2)为了促销,以折扣方式销售B产品的销售额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 ,折扣额20万元,开在同- -张发 票金额栏上;
(3)由于上述B产品质量问题,购买方退货18万元,但尚未收到应退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10万元(同类不含税售价);
(5)外购原材料-批,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用于翻修办公楼:(6)当月第一批购进原材料16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20. 8万元,货款已经全部支付,取得的防伪税控发票已通过认证:
已知:该企业购销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
要求:计算该企业5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5024 | 提问时间:2021 11/29 08:43
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你:好,
计算该企业5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80*13%+8/(1+13%)*13%+180*13%+10*13%)-(100*13%+20.8)=2.22
2021 11/2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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