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0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 000元。甲公司因财务困难而无力付款, 2020年2月1日,与乙公司协商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甲公司还款50000元。 (2)其余债务以一批原材料清偿。该批材料实际成本为100 000元,计税价格为120 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对该批材料计提的跌价准备为2 000元。乙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已经计提了10%的坏账准备。
要求:分别编制甲、乙公司在债务重组日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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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32 | 提问时间:2021 11/27 20:47
1借应付账款226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其他业务收入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5600
营业外收入40400
2021 11/27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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