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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2021年,甲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广州白云港口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公司”)商定,将两台装卸设备以每台每月3万元的租金出租给白云公司,租期是一年。故甲公司应该收取租收入:6×12=72(万元)。白云公司除需支付72万元的租之外,还需要安排两名操作人员。假定这两人一年的工资是10万元。现在程期已满,甲公司第二年会与白云公司继续合作。根据以上资料,甲公司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作为下一步的合作方式:一是继续按照租赁方式合作;二是甲公司与白云公司协议,将装卸设备租合同变为装卸搬运合同,同时由甲公司派出两名操作人员并支付两人的年薪10万元,为白云公司提供装卸服务的同时收取82万元服务费。请比较两种方式的税费,为甲公司做出税收筹划建议。
84784951 | 提问时间:2021 11/27 10:26
派大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
1.有行动产对于程租期租业务,则应按照交通运输服务适用9%的增值税率,也就是甲公司需要按照9%的税率开具发票给白云公司,销项税税额=72/(1+9%)*9%=5.94万元,确认收入金额=66.06万元,内部员工成本10万元; 2.对于装卸搬运合同,合同金额为82万元,增值税税率6%,销项税额=82/(1+6%)*6%=4.64万元,确认收入77.36万元,人工成本10万元。
2021 11/27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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