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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计算分析题】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9 年税前会计利润为10 00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同时,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确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2019年1月1日将其某自用房屋用于对外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对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该房屋的成本为5 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1 11/23 18:21
@小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 1、折旧 税法口径2019年应继续折旧,折旧额=5000/20=250万元,而会计口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未折旧,应纳税所得额调减250万元 2、公允价值变动 税法口径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会计口径计入了当期利润,所以应纳税所得额调减=6000-4000=2000万元 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10000-250-2000=7750万元 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基础=4000-5000/20=3750万元 账面价值=6000万元 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6000-3750=2250万元 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2250*25%5=56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2500 ( 1937.5+562.5=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937.5 (7750*25%=193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562.5
2021 11/23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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