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用化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发出A材料800公斤,委托某企业加工成应税化妆品,材料实际成本为14500元,发出材料时用银行存款支付装卸费500元。
(2)委托某企业加工的化妆品已加工完成,现全部收回。为此向对方支付加工费3000元,增值税390元,运回产品时对方代垫装卸费500元。
(3)受托加工的应税化妆品企业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委托方依组成计税价格向该企业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委托方收回该批化妆品后直接用于销售。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日用化工厂应纳的消费税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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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15 | 提问时间:2021 11/17 20:41
1借委托加工物资15000
贷原材料14500
银行存款500
2021 11/17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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