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投资公司A公司,投资B公司,以后收到的投资收益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个范畴的吗?A公司不是投资股息红利,债券的,就是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是属于以上文范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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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49 | 提问时间:2021 11/04 18:27
属于的权益性的是属于的,债券的话不属于。
2021 11/04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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