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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周某持有 2019年9月1日解禁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分别手于2019年7月6日、2019年11月1日取得股息红利 800万元和200 万元。两次股息所得合计应缴纳 个人所得税( )万元。(2020年) A. 80 B. 120 C. 200 D. 100 老师,这个怎么算
84784997 | 提问时间:2021 10/31 20:58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解禁前的股息红利应缴纳的个税=800×50%×20%=80(万元) 解禁后的股息红利,因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应缴纳的个税=200×50%×20%=20(万元) 应缴纳的个税合计=80+20=100(万元)
2021 10/31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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