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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讲解 【例题33·计算题】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30吨,每吨收购价2 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60 000元。 (2)甲酒厂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白酒,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白酒8吨,取得乙酒厂开具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加工费40 000元其中含代垫辅料15 0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计算: 1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应纳增值税
84785039 | 提问时间:2021 10/26 15:22
庾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1)计算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应纳增值税 (60000*91%+930+40000+8*2000*0.5)/(1-20%)*20%+8000=31882.50 应纳增值税的计算过程是=(25000+15000)*13%=5200
2021 10/2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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