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对原材料进行核算。20xO
年7月1日, “原材料”账户余额500000元, “在途物资”账户余额120
000元(为6月25日购入的 A 材料).20xO年7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7月4日,上月购入的 A 材料全部运达企业并已验收入库。
(2)7月20日,购入 B 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额26000元,对方代垫运杂费4000元。企业已于上月预付购货款140000元,其余款项尚未支付。该批材料已验收入库。
(3)7月28日,购入 C 材料一批,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发票等结算凭证下月才能送达企业。该批材料的合同价为82000元。
(4)7月31日,本月发料汇总情况: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45000元,其中:产品生产用280000元,车间一般耗用60000元,管理部门用5000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独设置账户进行编制会计分录(该企业对预付账款单独设置账户进行核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14 | 提问时间:2021 09/29 09:24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1 09/29 09:2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