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里,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包括: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债权人会议,这两个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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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7 | 提问时间:2021 08/14 17:51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借款;设定财产担保;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放弃权利;担保物的取回;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2021 08/15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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