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和另外单位公用一个供电户号,现在供电局开具发票都开给了另外一个单位。我们单位现要求持票单位给我开具分割发票。遭到拒绝。理由是分割发票内容不在经营范围内。这个该怎么办?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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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9 | 提问时间:2021 07/22 12:01
您好,不需要那个单位有经营范围呀,不用那个单位给你们开发票哦,根据分割单的要求出具一份证明就可以了
2021 07/22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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