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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2·单选题】北京市甲公司受托分别为乙、丙企业各加工一批产品;与乙企业签订合同,原材料金额200万元由乙企业提供,甲公司向乙企业收取加工费50万元;与丙企业签订合同,原材料金额40万元由甲公司提供,合同又注明加工费10万元。甲公司该加工业务共计应缴纳印花税(    )元。 【解析】甲公司该加工业务共计应缴纳印花税=50×0.5‰×10000+40×0.3‰×10000+10×0.5‰×10000=420(元)。 这道题目没看明白为什么这么做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1 05/18 14:10
立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 现在承揽合同的印花税率是万分之三呢,就是说加工费50万和10万,应是按万分之三交印花税 原材料金额40万元由甲公司提供,——由于是由甲公司提供,相当于甲公司销售材料,所以按购销合同的万分之三交印花税;
2021 05/18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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