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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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3 | 提问时间:2021 05/06 21:25
执行旧租赁准则,融资租赁出租方的账务处理您参考:
1、租赁期开始日: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累计折旧
未担保余值(若涉及)
贷:融资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资产处置损益【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有差额】(或借记)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未实现融资收益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小贴士:
①如没有融资租赁资产这个科目,可以在固定资产中设置二级明细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资产。
②长期应收款是含税金额,纳税义务时间未到,小规模企业也可以参照设置待转销项税额科目过渡下,待纳税义务发生,再确认增值税。
2、分期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确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同时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2021 05/06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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