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张三符合享受医疗期6个月,累计病休计算期12个月,这两个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意思是不是说,张三实际只能病休6个月,但他可以在这12个月里选择哪个月休,哪个月不休?如果他在12个月病休计算期内只病休了4个月,那剩下2个月还没休的又可以留给后面休吗?还是视为放弃?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4991 | 提问时间:2021 04/14 21:43
如果说你只休了四个月,另外两个月没有休,就是视为放弃。张女士说,你在连续12个月内,你可以享受六个月的医疗期,就比方说一月到那个12月是连续12个月,在这12个月里面,你生病了,可以享受六个月的医疗期,那么,如果说在后面的某一个时间段还是连续12个月之内生病了,你还是可以享受六个月的医疗期。
2021 04/14 22:1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