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假设,张三在6个月内没修完3个月的医疗期,超过6个月继续病休,能否享受医疗期待遇,用人单位此时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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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14 | 提问时间:2021 04/04 17:14
你好,同学。
可以的,这里是6个月累计计算,如果另外 6个月再生病,还可以再享受3月的
2021 04/04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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