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 10 月因管理不善损失原材料一批,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成本为30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8万元现金支出,因自然灾害损失存货一批 成本为20万
为什么管理不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还要作损失处理,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30x(1+13%) 8=2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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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5 | 提问时间:2021 04/14 18:15
因为管理不善属于你企业自己的原因导致的损失,这个进项的话,税务局就不会让你抵扣。
2021 04/14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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