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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存货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2019年12月初“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1,000,000元(各明细科目无贷方余额),“应收票据”科目借方余额500,000元,“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科目贷方余额100,000元。2019年12月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7日,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发出的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5,000元,商品成本为380,000元;用银行存款为乙公司垫付运费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500元,上述全部款项至月末尚未收到。 编制甲公司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
84784977 | 提问时间:2021 03/07 01:53
陈橙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借:应收账款500000+65000=56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000
2021 03/07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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