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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存货的采购至存货永续盘存记录,是指从存货的采购明细账追查到相应的原始凭证,再追查到存货的永续盘存记录,这是一条逆查的顺序,目的是检查记录的采购业务所对应的存货是不是真的在存货永续记录中进行了记录,如果有记录,则为发生认定提供证据,如果没记录,则说明采购记录可能是虚构的。 为什是发生认定呢,存货不是应该用“存在”认定吗,搞不懂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1 01/17 22:18
佩瑶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你好 教材上写了追查存货的采购至存货永续盘存记录是为了验证销售业务的真实性,所以会说为销售业务的发生认定提供证据。 如果站在存货的角度去看,不是从存货的采购明细账,而是从存货的入账记录追查到原始凭证,则是存货的存在认定
2021 01/17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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