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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2.某日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般纳税人, 2019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租金10万元。另支付运输费10万元(不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 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其他相关资料:白酒消费税税率20%加0.5元/斤,其他酒消费税税率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以下各项,每项需计算出合计数(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本月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4)乙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84785000 | 提问时间:2020 11/09 11:30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0 11/09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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