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某日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般纳税人, 2019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租金10万元。另支付运输费10万元(不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 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其他相关资料:白酒消费税税率20%加0.5元/斤,其他酒消费税税率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以下各项,每项需计算出合计数(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本月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4)乙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中级职称#
84785000 | 提问时间:2020 11/09 11:30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0 11/09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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